规范“微权力” 清扫“微腐败”
稷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基层监督工作机制
今年以来,稷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探索创新基层监督工作机制,高效整合监督力量,规范履职用权,聚焦民生关切,打通基层监督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整合监督力量。整合基层工作力量,从“办事公道有威望、奉献社会有爱心、遵纪守法有原则”的群众中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,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。深化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动模式,高效整合纪检监察室、派驻纪检监察组、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和村级监督力量,构建监督联动、问题联治、案件联审的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监督网。
规范履职用权。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,厘清“小微权力”边界,强化“小微权力”监督。健全“三员合一”村级监督机制,多措并举织牢监督网。始终坚持把群众主动参与作为基层监督的重要抓手,积极拓宽社情民意、廉情信息收集渠道,深化应用基层小微权力“监督一点通”等监督服务平台,重点关注教育、医疗、住房、民政等领域事项,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,并上报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。
聚焦民生关切。坚持“上下一盘棋”,“室组地”通过入户走访、查阅账目、列席会议等形式开展监督,及时查找苗头性、倾向性、隐蔽性问题。广泛征集群众实际需求,面对面、点对点监督村务决策、村务公开、涉农资金管理等各项事务,及时发现基层治理中的问题。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监督,充分发挥“家门口的纪检委”职能,及时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,做到早发现、早上报、早处理。(冯 莉 李 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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